中基协对人员的定义,搜苑佳俊提供人员。
根据的相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等。
须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高管人员范围。根据协会要求,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所有高管人员均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而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要有两名高管人员取得从业资格,且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根据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各项规定及文件来看,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主要方式为两种,一是通过考试,二是协会资格认定。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除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之外,还应当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能力以及诚信与自律的道德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的其他任职要求具体如下: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在关联私募机构兼职的,协会可以要求其说明在关联机构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等,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关联机构兼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于在1年内变更2次以上任职机构的私募高级管理人员,协会将重点关注其变更原因及诚信情况;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任职机构签署劳动合同。
在基金管理人登记、提交高管人员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时,应上传所涉高管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三年没有重大失信记录,未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聘用从其他公募基金机构离职未满三个月的基金经理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负责私募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独立地履行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