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7日),北交所修订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进一步优化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制度机制,强化对绿色低碳转型、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普惠金融等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所谓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就是指对发行人、债券增信措施、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债券本息偿付等基本要素有特定要求,或者服务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重点支持领域的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此次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引修订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其一,新规加强对科技创新的精准支持,拓宽科技创新债券中科创投资类、科创孵化类发行人的适用范围,完善科创企业类发行人的评价指标,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硬科技”企业适用优化审核安排。
其二,新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优质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拓宽乡村振兴债券、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适用范围,拓展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对绿色债券、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支出适配更加灵活的期限安排,更好满足重点领域和优质企业的债券融资需求。
其三,完善信息披露等配套监管规定。新修订的指引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