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消息,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着力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
《意见》明确,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分型分类提供创业支持保障,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培育发展更多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创业主体,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支持。
《意见》指出,要优化创业培训,提升全过程创业能力,完善创业教育体系,加强创业能力培训,加快开发特色培训项目,实施创业者培育行动;要完善创业服务,提供全方位发展助力,落实落细公共创业服务,推行高效办结创业“一件事”,跟进提供专业化指导,强化人力资源支持服务,做好再创业帮扶保障服务,加大对创业失败者的扶持力度;要夯实创业孵化,拓展全周期培育扶持,提升创业孵化载体服务质量,优化创业孵化服务环境,推行重点项目跟踪扶持孵化模式,强化返乡下乡入乡创业支持引导,培育更多乡村创业主体;要组织创业活动,营造全生态创业氛围,搭建资源对接服务平台,更多组织专场对接活动,选树创业促进就业典型,对吸纳就业多、产业带动效果明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组织跨区域结对互助合作,促进优质创业资源、产业项目双向交流。
《意见》提出,要加强政策扶持,强化全链条支持保障,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实施财税支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帮助创业者降低启动成本、减轻经营负担。加大创业融资支持,鼓励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扩大贴息支持范围,提高额度上限。做好稳岗扩岗支持,将不裁员、少裁员的创业主体纳入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范围,提高单户最高授信额度。强化社会保险支持作用,做好社会保险跨区域转移接续工作,支持创业者跨地区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