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商业养老金融改革创新

   2022-11-28 360

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地正式启动实施。这意味着,金融业在商业养老金融领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相关金融机构要锚定社会需求,将养老金融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着力点,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助力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对于个人养老金业务,金融机构表现出极高的参与热情,多家金融机构已上线相关业务。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白名单”中包括了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11家理财公司、14家证券公司、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和6家保险公司,基本囊括了我国金融系统内最有实力的相关机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金融机构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举措。从中长期来看,随着税收优惠力度的加大、个人从“储蓄养老”向“投资养老”理念的转变以及未来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升,特别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出台后,养老金融市场有望迎来大发展。

当前,适应多元需求的养老金融发展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出为更大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参与养老金融破除了制度障碍。我国商业养老金融起步晚,发展滞后,截至2021年底,第三支柱规模为0.7万亿元,占全部三支柱规模的比例仅为6.3%。与此同时,由于部分产品设计不合理,不仅不具备养老功能,甚至还造成亏损,很多人对原有的商业养老金融产品存在一定顾虑。

商业养老金融亟需深化改革创新,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恢复各方信心。此次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启动为各类金融机构拓展业务提供了良好机遇和广阔空间。根据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人按规定缴费后,可自主选择购买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各类金融机构要抓住机遇,守正创新,深耕市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服务质量,切实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政策红利和便捷服务,成为构建中国特色养老金融体系中的生力军。

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环节多,投资运营周期长,事关众多人的切身利益。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相关部门还要注意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循序渐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实施中可能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在部分城市或地区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再逐步推开。要不断完善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信息交互和共享。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需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个人养老金业务的良性运行和安全规范发展,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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