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

   2024-03-12 520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既要有效防范应对重点领域潜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也要坚定不移走好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之路,不能停、不能缓,形成更强有力的前进动能,增强经济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

当前,经济金融领域仍然存在一些风险隐患,矛盾和问题深度关联、相互交织,影响不容忽视。必须高度重视金融风险的传染性、隐蔽性和破坏性,增强忧患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统筹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的认识不深刻,方法不对头,造成政策执行上的不配套、不到位,甚至出现一味强调防风险而不作为的“躺平”现象。

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是辩证关系。风险化解是为了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才能从根本上防范风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需要充足的资源,而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既不能因噎废食,为了化解风险而停下发展的脚步,错失发展良机;也不能只顾往前冲不看脚下路,对一些风险的关联性认识不深,造成“小病不治成大病,漏眼不塞大堤崩”的后果。要动态把握稳定发展与防范风险的有效平衡,确保防风险的同时,以进促稳,持续巩固经济恢复向好势头。要用发展的眼光研判风险,用改革的手段化解风险,在发展中防范化解风险。

统筹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要把握好权与责的关系。防范化解风险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业绩观和风险观;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压实监管责任,加强中央与地方监管协同,强化“对监管的监管”。

统筹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要把握好快和稳的关系。该稳的要稳住,金融政策要稳健、金融监管要稳慎、风险处置要稳妥、市场预期要稳定、金融运行要平稳。但稳不是不作为,该进的要进取,在防风险的前提下谋进,把各项改革发展任务部署落实到位。

统筹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要把握好长远与短期、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既要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风险管控,持续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识别、预警、处置体制机制,做好风险源头管控,抓早抓小治未病;又要在调整政策和推动改革时,把握好时度效,分出轻重缓急,先立后破,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避免因一些政策调整过快而影响预期,防止不同领域政策“挤碰头”造成“合成谬误”,以及将长期目标短期化、系统目标碎片化,将持久战打成突击战而造成“分解谬误”。要切实增强预判风险的本领,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水平。

统筹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要作为系统性工程来抓,既用好“政府之手”,也用好“市场之手”。要进一步压降存量风险,有效防住增量风险,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守住新发展格局的安全底线,确保“中国号”巨轮在新时代的航程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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