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好政策沦为画饼!这四类“僵尸政策”让企业叫苦不迭

   2018-05-26 半月谈610
核心提示:多少好政策沦为画饼!这四类“僵尸政策”让企业叫苦不迭
       好方针,出台多年却未能落地履行,企业无法享受方针盈利且投诉无门……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近年来,国家层面已连续出台多项支撑实体经济发展、下降企业本钱的好方针,部分方针虽然已出台多年,却因“先天缺乏”“后天失调”,一向处于“休眠”状况,沦为“僵尸方针”。

方针出台15年没落地,现场问询遭“踢皮球”

重庆某大型商贸有限公司每年从欧洲国家进口服装、箱包等产品。企业担任人介绍,在国际贸易买卖进程中,买卖双方往往是经过第三方效劳商完成货品买卖,并给予第三方效劳必定份额佣钱。

近来,企业担任人无意中发现,早在200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法令》规则,购货佣钱不计入完税价格。

“多年来,咱们的购货佣钱一向是交纳关税的,而依据此项方针,购货佣钱应免交关税,假如落地履行,将大大减轻企业担负。”该企业担任人算了一笔账:企业本年方案进口产品金额约1.7亿元,购货佣钱高达3400万元,预计该部分将交纳关税1122万元。

但是,因为对购货佣钱无清晰解说、无金额规范,货品报关单无填列栏目,对佣钱的确定和处理无具体部分担任,此项方针至今未能落地履行。

半月谈记者近来跟从企业担任人到重庆江北机场海关咨询,工作人员先是清晰表明,企业在海外购买货品时发生的中介费有必要计入完税价格。企业担任人拿出相关法规和法令后,该工作人员又说,购货佣钱是指代理商代其购买货品而发生的中介费,而公司相当于直接从代理商处购买货品,所发生的中介费不能确定为购货佣钱。

当半月谈记者持续问询,是否有法律法规或施行细则对购货佣钱的概念予以清晰解说时,该工作人员说:“现在没有解说和规范,主要靠人工判别。”

不只如此,“进口货品报关单”并未设置佣钱的填列栏目,企业不知该怎样填写。对此,该工作人员说:“报关单上一向都没有购货佣钱这一栏,具体怎样填写我暂时也不清楚。”

此前,该企业担任人还电话咨询了深圳、西安等城市的海关,得到的答案也是形形色色,有的以为佣钱有必要计入完税价格,有的表明要研究一下才干断定,有的乃至不知道购货佣钱为何物。

为澄清购货佣钱的具体解说和金额规范,企业担任人又到多个部分咨询。外汇处理部分表明,佣钱的审阅、批阅及份额的断定,由银行自行把关核定;而银行方面回复,有必要先经税务部分确定该部分费用是否应该纳税,才干断定是否核定为佣钱;税务部分则回复,进出口事务的佣钱归于关税领域,而关税不归税务部分管。

企业担任人被踢了一圈“皮球”后泄了气:“这明明是为企业减负的好方针,确定购货佣钱至少要核对企业和代理商商务合同签定方法、付款方法、交货方法,现在却没有任何施行细则,全靠嘴巴说,再好的方针也只能成铺排。”

四类“僵尸方针”让企业喊苦

实际上,无法落地的好方针并非个案,企业在运营中一再遭受。

一是“海市蜃楼”型。

此类方针犹如悬在天上的楼阁只可仰视。一家大型机械制造企业财务总监举例说,多年前国家已出台方针,进一步铺开驻外合资企业的融资途径,这将有利于下降企业融资本钱,但人民币资金池、外币资金池与企业税收等方针怎样联接至今没有施行细则,企业都怕踩了偷税漏税的雷而不敢“吃螃蟹”。

二是“弄巧成拙”型。

此类方针因一些剩余或不切实际的规则而难以施行。前几年,多部委联合出台方针,铺开药品技术转让约束,旨在鼓舞医药企业兼并重组,盘活存量,但方针施行进程出了问题。

西部某市一家制药企业与沿海地区一家药企达成购买协议,要将16个药品批准文号转移到当地出产,价格谈好了,首付款也支付了,但该方针要求药品批准文号转让有必要由转出地盖章。在处理进程中,当地政府部分就是不肯放行:“来出资可以,把东西拿走不可。”

来回扯皮近一年,企业找到多位省级领导出头和谐才牵强处理。企业担任人说:“本地有20多家制药企业与外地企业签了药品批文转让协议,除了咱们,其他的转让方案都因对方政府不放行而失败。”

三是“彼此打架”型。

此类方针因与其他方针对立而无法履行。近年来,国家屡次出台方针鼓舞社会资本办医。一家企业想在西部某省会城市办一家民营医院,合同也签了,地也看好了,到国土局处理土地使用证时却被奉告,办医疗卫生用地需求先拿到医院的证照答应,到卫生厅又被奉告:“要先有土地使用答应证,才干处理医院证照答应”,最终企业不得不放弃。

四是“嫌贫爱富”型。

此类方针的初衷是处理企业当务之急,却在施行进程中设置“高门槛”,让真实需求方针扶持的企业望而生畏。

一家企业出资新项目时资金短缺,得知两家方针性银行设立了利息较低的专项建造基金,赶忙提交申报手续,获批3000万元后,银行提出有必要由地方政府供给担保,企业再用厂房进行反担保,资金还要以股权的方法进入等,企业无法满意条件,被逼放弃。

“我想不通的是,正因为典当物缺乏,一些新兴产业项目才融资难,现在由中心贴息设立了方针性专项基金,为什么还要求用房产典当?”该企业担任人说。

“好方针无法落地履行,不如不出台”

“出台好方针却无法落地履行,还不如不出台。”多名企业担任人以为,“僵尸方针”让企业对政府发生不信任感,影响其出资决心。

一些企业担任人和专家学者表明,“僵尸方针”不只危害企业的利益,更冲击了企业的决心和积极性,损坏营商环境。一项方针之所以被制定出来,意图是为了处理某一问题,或许为了完成某个目标。假如成了“僵尸方针”,不光难以完成方针制定者的初衷,损坏其威望或公信力,还可能使现已存在的问题严峻化,乃至繁殖出新的问题。

企业担任人和专家学者主张,治理“僵尸方针”需求方针制定者在策划方针之初,多些调查研究和证明,让方针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以拿来就用且管用,也需求方针制定者在方针的施行上,多些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应对已成为“僵尸”的方针予以整理整理,对因脱离实际而无法落地的方针予以废弃,对短少配套方针和施行细则的方针,经过制定施行细则、出台具体的解说和规范、清晰牵头处理部分等方法推动其落地履行。要发扬钉钉子精力,推动方针的履行和履行,还要树立职责追查机制,倒逼职责部分严厉履职,让好方针真实惠及企业,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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