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由于原法人代表的问题(法人代表不是老板本人),想注销现在的工厂,再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名,问我能不能做法人代表,且有一定的额外补贴给我,老板说会签一个合同,大概就是说工厂的财产都是属于他的,且如果我在外面由于个人所产生的经济纠纷由自己负责,和公厂无关.如果工厂面临倒闭或外欠债务等问题,由老板本人负责,与法人无关!
你这样子做法人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来讲,如公司有什么问题,你要按照你老板注册公司的时候给你写的出资比例来赔偿付法律责任的,
我个人建议:你可以叫你老板聘请你做法人,不占有任何股份的,只是劳动关系,你们私下在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写清楚他一年会怎么补偿你,是按照合同成功率还是按照净利润的百分比来补偿,这些你们可以协商的。你如果做了法人那么你每个月要和苑佳俊打好关系,了解下公司的净利润有多。
法定代表人有以下风险:民事责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就该损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所获取的收入归入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经营、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院可以直接对其进行罚款,同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当然,法定代表人不知情且无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