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代理公司法人代表的费用和风险
代理人可以利用被代理企业的信誉、信用或经营资格谋求更多的订约机会。作为出借企业名义的对价,被代理企业往往会从代理人的经营活动中取得一定利益,或是收取固定的管理费用,或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利润。表面上看来,采用代理经营方式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但仔细分析便会发现其实双方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风险是不对等的。
代理协议中乙方需要的注意事项:注明挂证不挂章,只用做年审和招投标,不用做工地现场的管理。未经授权不得以你的名义签名,盖章(如果对方非要章放那),否则,后果(包括法律,经济)全有对方承担。保证你的证持续有效,继续教育等等。发生地培训费用,等与建造师相关的费用由他方承担。必须你到场时多少费用。
民法上的权利主体,可以分为法人和自然人。和自然人不同,法人不是一个具体存在的事物,你不可能指着一个具体的物品说“这是一个法人”。
法人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没有具体的存在形式。但法人毕竟要从事一些活动,所以这些行为必然是由一个个自然人所作出的。例如,我去银行开个户,那通常是为我自己开,但如果我提交了一系列文件,证明我得到了某个法人的授权、能够代表这个法人,那么银行就会认为我是代表这个法人来开的。很好理解,没问题吧?
那么这个时候问题就来了,这个授权也得有个人来授啊。所以说,归根到底,得有一个自然人能够永久性地代表法人,这个人代表法人无需再取得其他任何授权,他就是一切授权的源头。这个自然人,就是法定代表人。